Blogtrottr
★李小姵の家☆迷你博客來★
全台的威寶用戶續約都可以找我,不管您是要純續約還是您想搭手機約或是無限上網約,我都可以為您服務。威寶專線:0986-088-311。 想健康減重或雕塑身材也可以找我,亞太專線:0985-999-964。
刑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系列)
Jun 3rd 2012, 13:11

刑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系列)刑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系列)※點我購買※

刑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系列)※點我購買※

最新的考點、最重要的文章,這本全部都有,你全部都不用自己印!!!

  看文章可以瞭解學界研究重點、加深答題深度及廣度

  而且,法研所會考文章,國考也會考文章

  但

  文章怎麼看?

  重點到底在哪裡?

  修法後,舊文章還要不要看?

  本系列書不但幫你做摘要、整理爭點、搜尋相關考題、用白話文告訴你重點到底是什麼,還幫你把重點回顧都做了!

  想要考上的你,怎麼可以錯過?!

  在唸法律這條不歸路上,不管是要挑戰期中、期末考、法研所、國考,就算只有一兩篇,我們還是或多或少都有看過文章,最起碼,也曾經動過想要看文章的念頭。但文章很多,修法又修不停,到底該看哪些?舊的文章還要不要看?又該怎麼看?怎樣看才能摸蛤仔兼洗褲,一舉數得?

  本系列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讀者以上的疑問!除了讓讀者更瞭解學者的研究方向,我們還要同時讓讀者可以快速複習爭點,讓文章的閱讀不只是單純學術的探討,更成為加強國考準備深度的重要武器!

系列特色

  1.詳細導讀→完整說明選文理由,讓你知道為什麼看、要看什麼!

  2.主題說明→相同主題的重要文章幫你一次搞定!

  3.文章分類→首創將文章分門別類清楚標示,保證一目了然!

  4.文章前情提要→用現在的觀點,協助你瞭解舊文章還有哪裡非看不可!

  5.本文重點摘要→看到文章這麼長就看不下去嗎?沒關係,讓我們告訴你重點在哪裡!

  6.爭點整理→不只告訴你文章作者的見解,還把相關學說、實務見解一次講清楚!

  7.筆者的碎碎唸→所有還想告訴你的內容都在這裡。哎唷,怎麼這麼貼心!

  8.溫馨的重點回顧→快速複習、加強記憶,才不會看了跟沒看一樣!

  9.這真的有考出來→看完文章後,當然還要知道會怎麼考嘛!

  10.其他還有「關鍵字」、「延伸閱讀」……→這種大家都有的東西,我們怎麼可能沒有!

作者簡介

心羽、李松

  北大法研所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目錄

Chapter1 刑法總則Topic1   構成要件該當性

要錢不要命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90期】 1-2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

【黃惠婷,月旦法學教室第89期】 1-7

刑法第26條「無危險」要素/最高院99台上6867

【蔡聖偉,台灣法學雜誌第180期】 1-14

不能犯或自始不能發生結果之準中止犯

【張麗卿,台灣法學雜誌第180期】 1-19

預備犯之中止

【謝開平,月旦法學教室第107期】 1-23

Topic2   違法性──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的始點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105期】 1-26

見死不救乎?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102期】 1-30

重大手術不可能僅基於「同意」而阻卻違法

【鄭逸哲,月旦法學教室第91期】 1-33

Topic3   有責性

原因自由行為明文化

【張麗卿,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68期】 1-38

Topic4   錯誤論

死劫難逃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73期】 1-44

刑法解題──關於不法意識與犯罪結構(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黃榮堅,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 1-49

刑法解題──關於不法意識與犯罪結構(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黃榮堅,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 1-56

Topic5   正犯與共犯

共同正犯的脫離與中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二八八三號

判決的評釋

【陳子平,月旦裁判時報創刊號】 1-60

預備罪之教唆犯或幫助犯

【甘添貴,月旦法學教室第48期】 1-65

Topic6   罪數論

犯意變更與另行起意之區別──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台上字第

七○二號刑事判決

【徐育安,月旦裁判時報第4期】 1-69

多次施用毒品行為之刑法評價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87期】 1-74

Chapter2 刑法分則──國家法益Topic1   妨害公務罪

侮辱公務員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78期】 2-2

Topic2   妨害投票罪

所謂的「提前賄選」行為──評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

一○五九號刑事判決

【蔡聖偉,月旦裁判時報第10期】 2-7

投票行賄罪為集合犯

【陳志輝,月旦法學教室第64期】 2-12

共襄盛舉

【柯耀程,月旦法學教室第52期】 2-18

Topic3   脫逃罪

教唆故意與縱放人犯

【黃惠婷,月旦法學雜誌第196期】 2-23

Topic4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共犯從屬性原則之鬆動

【高金桂,月旦法學教室第78期】 2-28

Topic5   偽證及誣告罪

刑法分則得否排斥總則規定之適用──以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

台上字第二一六二號刑事判決為例

【謝開平,月旦裁判時報第10期】 2-33

誣告罪罪名數之計算

【陳志輝,月旦法學教室第51期】 2-38

Chapter3 刑法分則──社會法益Topic1   公共危險罪

酒駕、肇事與棄逃的刑法三部曲(不能安全駕駛)

【許澤天,月旦法學雜誌第193期】 3-2

酒駕、肇事與棄逃的刑法三部曲(肇事逃逸)

【許澤天,月旦法學雜誌第193期】 3-7

肇事逃逸罪:第二講 各個要素的解析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98期】 3-12

廟不可炎──論失火罪客體的屬性認定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85期】 3-18

Topic2   偽造文書印文罪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高金桂,月旦法學教室第92期】 3-21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評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

二四三一號裁判及相關實務見解

【吳耀宗,月旦法學雜誌第97期】 3-25

Chapter4 刑法分則──個人法益Topic1   殺人罪

刑法上死亡之認定──評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

一六九二號判決

【王皇玉,月旦法學雜誌第185期】 4-2

Topic2   傷害罪

髮理之爭──論傷害罪的構成要件結果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88期】 4-5

欺瞞病人而抽血成立傷害罪嗎?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80期】 4-9

Topic3   墮胎罪

墮胎罪的法益與罪數──以早胎說與殺胎說的爭議為議題

【李茂生,月旦法學教室第96期】 4-12

Topic4   遺棄罪

遺棄罪

【林東茂,月旦法學教室第83期】 4-20

是誰遺棄誰

【曾淑瑜,月旦法學雜誌第178期】 4-23

Topic5   妨害性自主罪

引狼入室(強制性交猥褻)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87期】 4-29

引狼入室(乘機性交猥褻)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87期】 4-33

強制猥褻與性騷擾之界限

【柯耀程,月旦法學教室第68期】 4-36

「意不意願」很重要嗎?──評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九年訴字第

四二二號判決暨最高法院九十九年第七次刑庭決議

【盧映潔,月旦法學雜誌第186期】 4-39

Topic6   妨害自由罪

冷面夏娃

【黃榮堅,月旦法學教室第47期】 4-48

Topic7   妨害名譽罪

也論刑法對於虛擬人格的名譽保護──評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刑事簡易判決九十八年度審簡字第六一一六號

【李聖傑,月旦裁判時報第4期】 4-53

Topic8   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三一五條之一既未遂之認定──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九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七四三號判決

【王皇玉,月旦法學雜誌第188期】 4-57

Topic9   財產犯罪綜合區

竊盜和搶奪概念的糾結

【柯耀程,月旦法學雜誌第190期】 4-62

好心沒好報──詐欺罪、侵占罪、竊盜罪與搶奪罪之區辨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84期】 4-65

財產犯罪與不法所有意圖

【黃榮堅,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5期】 4-69

Topic10 竊盜及搶奪罪

淺釋刑法第321條修正後其構成要件之適用

【鄭逸哲,軍法專刊第57卷第1期】 4-75

搶奪行為之認定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74期】 4-81

攜帶兇器竊盜的兇器概念

【李聖傑,月旦法學教室第59期】 4-84

Topic11 準強盜及強盜罪

加重準強盜罪?加重準強盜未遂罪?──評析臺灣高等法院

九十六年度上更(一)字第八一七號刑事判決

【鄭逸哲,月旦裁判時報第10期】 4-88

準強盜罪的「難以抗拒」

【黃惠婷,月旦法學教室第83期】 4-95

Topic12 侵占及詐欺罪

詐欺罪的法條與論證

【許澤天,月旦法學雜誌第197期】 4-99

三角詐欺之實務與理論──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七四○

號及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一八七號判決評析

【徐育安,月旦法學雜誌第194期】 4-105

未依約還書得否成立侵占罪

【高金桂,月旦法學教室第101期】 4-110

為愛沖昏頭

【盧映潔,月旦法學教室第97期】 4-113

不拿白不拿?

【盧映潔,月旦法學教室第77期】 4-116

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之不正方法

【甘添貴,月旦法學教室第39期】 4-121

Topic13 恐嚇取財及擄人勒贖罪

準擄人勒贖罪或恐嚇取財罪?

【黃惠婷,台灣法學雜誌第168期】 4-125

黑道討債

【王皇玉,月旦法學教室第95期】 4-129

詐欺恐嚇取財

【鄭逸哲,月旦法學教室第29期】 4-133


序1

  在你翻開內頁進入法律文字前,我有兩個問題想請問正在翻閱本書的你。

  第一個問題:你為什麼翻開這本書?

  第二個問題:你為什麼念法律系?

  你為什麼翻開這本書?事實上,我可能永遠也無法得知,但我可以告訴你,我為什麼寫這本書。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很簡單—我真心希望我可以幫助一些還在努力面對考試的人,我希望在我做得到的能力範圍內,可以幫上一點忙,哪怕只有一個人能因為這本書而得到些收穫,我都覺得我熬的夜、花下去的時間和功夫很值得。

  如果你正在面對國家考試,我希望你能仔細想想我的第二個問題—你為什麼念法律系?是單純因為志願填到法律系,理所當然地跟著同學一起準備考試?還是為了實現正義無價的理想?抑或是理智上分析後覺得律師司法官是份不錯的工作?不論你是基於什麼理由念了法律系,都好,但是面對國考,請你一定要找到可以支持自己去繼續努力的理由!因為那個發自內心的理由,就是你能否支持下去的最重要基礎。

  我被問過很多次:要怎麼準備才會考上?我相信你一定也得過很多很類似的答案,不外乎用功唸書啦!拜拜啦!蒐集文章或是練習考古題等等。對我個人來說,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你決定要唸法律系及想考國考的理由,我可以和你分享我的理由—因為我學法律八年來,我都覺得法律很迷人,無論是學習法律、解釋及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過程,我都覺得是個迷人的過程,這就是我能夠持續在法律這條路上走下去的動力。

  即使如此,我面對國家考試仍然感到壓力。我不是應屆上榜的考生,在我碩三那年九月開學時,我除了研究生身分外,沒有任何一張考試及格證書,但那年聖誕節來臨時,我已經雙榜在手。我不是在炫耀,我只想告訴你,全有和全無的間隔可能短得令你難以想像,你極可能入睡前還是考生,醒來榜一放,你就成了準律師或準司法官。所以,請不要覺得上榜離你很遙遠,也許距離已經短到跨腳就能過,卻會因放棄而永遠無法抵達。

  另外,我覺得可以與你分享的準備心態是—千萬別跟老師對賭,請盡你所能得念完你手上有的資料。時間有限,資料無窮,事實上我們一定不可能念得完,但是只要到你面前的資料,請一定要看完,至少要瞄一眼標題內文,不要出現「唉呀,這裡不會考,跳過跳過」的對賭心態。這種賭局,賭贏了,老師不痛不癢,你也不一定會上榜;賭輸了,你會嘔個半死,然後得再拼一年。通常有翻過,再怎麼樣都會有一點點印象,而那一點點印象可能就足以幫助你上榜,千萬別因一時的錯誤判斷,送掉上榜的機會。

  最後,讓我與你分享一下這本書的起源,這本書起源於兩通電話:第一通電話是編輯小梁打給我的,告訴我這本書的計劃及邀請我加入,真的很感謝出版社和編輯願意給我這個機會,在此之前,我真的沒想過有一天我也可以成為參考書的作者,也在此對我的拖稿表達歉意,讓編輯不斷催促造成作業上的困擾真的很抱歉;第二通電話,是我打給另一位作者李松邀請他和我合寫,很感謝他沒花太多時間,就答應把論文暫放一邊與我合作完成這本書,且他的認真寫作讓本書內容更加豐富,也讓我更戰戰兢兢地的完成本書。

  學法律是條漫長的路,考試亦然,因為法律隨時都有可能變動,但你的心態會決定這是條痛苦或是愉快的路程。如果想要走這條路,我會建議你,找個能說服自己的理由,讓自己能靜下心繼續努力,學習享受這個過程,只要不放棄,我相信你一定能達到那個自己所設定的目標。

  祝福所有朋友和讀者,都能順利通過考試的焠鍊,完成自己的目標。

心 羽

序2

  本書編寫過程遇到最困難的問題,可能不是個別篇章內容的撰寫,而是挑選文章的過程,因為,本書仍然是一本考試用的工具書,有部分刊載於期刊上的論文,在學理上具有相當的重要性,論述過程又相當的精彩,但考量到其所討論的議題與內容,並不見得有辦法在考試題目上加以呈現,因此,在筆者研究完該篇論文之後,也只能忍痛將之捨棄。此外,因為同時也希望使用本書的讀者們,可以盡可能多的接觸到各個刑法上的重要問題,本書討論內容涵蓋範圍是否夠廣,也造成在挑選文章上的難處。

  其實,期刊論文的研讀,對於刑法的學習絕對有其必要性(刑法以外的領域其實也一樣)。一般教科書著重於整個刑法體系、基本概念的建構,因此,並不見得會對於個別議題有深入的討論,但若欲加深自己對於基本概念的理解,培養自己的思考能力,絕對還是必須仰賴對於期刊論文的研讀。本書所挑選的文章,雖然不免仍具有考試取向,但也同時考量了文章所討論的議題與內容,在學理上、實務上所具有的重要性,希望對於各位讀者在考試上有所助益以外,也能幫助各位讀者對於刑法有更深一層的理解。不過,絕對必須強調的一點是,本書的功用毋寧僅在於簡介各篇文章的內容,絕對無法取代各篇文章本身,撰寫每篇文章的老師們,在文章中針對討論議題所作的論述,遠比本書所能呈現的內容還要廣犯以及深入,因此,建議各位讀者們,如果對於刑法有興趣或想要增加自己的實力,請親自找出每篇文章加以研讀,相信會有更多的獲益。

  筆者大約在國中的時候,就興起了進入法律系的念頭,在接下來的求學過程中,這樣的念頭非但沒有減退,反而更加深成了非法律系不念的想法,在今天回頭看看,這樣瘋狂的想法對於人生而言,絕對是一場是很大的豪賭。不過,筆者真的是一個幸運的人,原因在於,即使筆者進了法律系之後,體會到了所有法律系學生會遭遇的辛苦、準備國家考試過程的煎熬,但在過程當中,筆者對於學習法律這件事,特別是刑法,依然保持著相當的興趣,並沒有自己是否選錯了路的懷疑,也或許就是這樣的幸運,讓筆者一路走了過來,雖然有疲累、挫折,但總是可以找到繼續往前走的動力,對此,實在應該要感謝上天對於自己的眷顧。準備考試的路並不好走,考試的不確定性,經常耗掉人的耐性,更讓人因此而喘不過氣,所以,請為自己找到堅持下去的動力來源,可以是為了興趣、可以是為了理想、可以是為了和同伴一起堅持下去、可以是為了以後或許相對穩定的收入…疲憊的時候,想想這些動力來源,然後大哭一場,應該會是不錯的選擇,以此與所有尚在和國考奮鬥的考生們共勉。

  本書得以完成,首先最應感謝的對象,絕對是讀享出版社,感謝讀享的所有工作同仁,對於心羽和筆者的拖稿相當的包容,讓我們得以用「龜速」緩慢的爬行,依照自己的步調增加進度,最後順利完成本書,在此,筆者由衷致上最深的謝意。此外,更需要特別感謝的人,就是負責盯緊我們進度的小梁,雖然筆者必須要承認,每次看到手機螢幕上顯示出小梁的電話號碼,筆者頭皮總會不自覺的一陣發麻,不過要是沒有小梁,這本書大概處於難產階段,因此,真的相當感謝小梁在本書編寫過程中,對於心羽和筆者的催稿、體諒以及關心。

  最後,感謝本書的另外一位作者-心羽,心羽在本書的編寫過程中,相當負責任、講義氣的獨力扛下了關於本書的諸多複雜工作,讓筆者實在相當汗顏,在此向心羽獻上最誠摯的感謝,同時也祝福她在接下來的人生階段裡,可以克服一切的挑戰。

李松



刑法文章速覽(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文章速覽系列)※點我購買※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小姵n281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