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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小說天后茱麗.嘉伍德幽默感動、令人低迴再三的愛情再次席捲而來,
若你曾經錯過,這次,請不要再留下任何遺憾!
作品暢銷全球超過3500萬冊,翻譯成數十種語言
長踞《紐約時報》《出版家週刊》《今日美國》暢銷榜
與《傲慢與偏見》同列20世紀百大羅曼史排行榜
20年來人氣始終居高不下的羅曼史浪漫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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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一O六六年,諾曼人「征服者威廉」攻佔英格蘭登基為王,
若要問最大的受害者是誰,美得令人屏息的撒克遜貴族之女──妮可會說是她,
因為這場戰爭,她的哥哥生死未卜,弟弟失去一條手臂意志消沉,
而她卻因為本身的英勇而成為國王的獎賞,被迫從一堆諾曼貴族中選一位當丈夫!
於是,她聽從自己的心,選擇了自負頑固、粗獷卻又溫柔的羅伊,
但一時的就範不代表永遠順從,等著吧,她絕對會讓他臣服在她的裙下……
帶兵打仗都沒有跟妮可小姐對峙來得累。
這位集美麗、勇敢與令人發瘋本事於一身的姑娘處處跟他唱反調,還未碰面,她便用一顆石頭將他打昏,而後又使計狡猾地從他眼皮下脫身,被逮住了還是三番兩次逃跑,他已經不知道到底是該佩服她還是掐死她,他更不知道為何見她受傷會心疼,被選中當她丈夫心情竟如此愉快,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甜美的妻子無法抗拒他的吻、他的碰觸,這場男人與女人的戰爭贏的絕對是他!
然而,就在他們沉浸於馴服彼此的樂趣中,愛的火苗逐漸竄燒之際,
陰謀卻從四面八方湧來,而它們的目標只有一個:奪取他們的性命……
作者簡介茱麗.嘉伍德 她會成為作家非常理所當然:自幼在傳統愛爾蘭人的大家庭中長大,早在耳濡目染中學會說故事。「愛爾蘭人喜歡對每個狀況的所有細節追根究底,」她解釋:「再加上我在七名孩子中排行第六,很早就學會了必須強力表達自己的看法,說話要快而且充滿想像力。」
她對創作故事向來充滿熱情,但一直等到她的三個孩子都入學就讀後,才終於投入創作生涯。出版過兩本青少年小說後,她將創作重心轉往歷史小說,她的第一部小說《溫柔戰士》(又名《鷹王戀》)在一九八五年出版,自此成為暢銷書排行榜的常客。她的作品已經印行超過三千五百萬冊,翻譯成數十種語言流通全球。她最受歡迎的小說之一《玫瑰》曾在美國CBS電視網改編為「賀軒名作影集」(Hallmark Hall of Fame)。
她的故事背景橫跨中古世紀的蘇格蘭、攝政時代的英格蘭、拓荒時期的蒙大拿和現代的路易斯安納州,故事的核心主題卻始終如一:家人、忠貞和榮譽。讀者認為故事中的幽默和揪心情感是他們鍾愛她作品的原因,她這樣描述過她的目標:「我希望讓讀者又哭又笑,墜入愛河。基本上,我希望他們能暫時遁入另一個世界,然後感覺有如親身經歷了一場大冒險。」
她目前居住於堪薩斯州的利伍德市,專注創作下一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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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1
~1~
一○六六年 英格蘭
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東西打中了他。
前一分鐘羅伊男爵還在以包覆著革甲的手臂擦汗,下一分鐘他已經躺平在地上。
她撂倒了他,絲毫不差。她一直等到他脫下頭盔,接著將皮索高舉過頭頂揮舞成圈,掛在簡易投石器中央的小石頭逐漸加快,一直加快到肉眼無法看清的速度;皮索劃過空氣的聲音有如憤怒的野獸咆哮嘶吼,不過她的獵物距離太遠,聽不見聲響。她站在城牆頂端走道冷冽的清晨陰影中,而他站在城牆下木板吊橋的底端,距離約五十呎外。
那名諾曼巨人是個顯眼的目標,而他是那群竊據她家領地的異教徒首領這一點更強化了她的專注力。在她的想像中,那個高大的男人成了《聖經》中的巨人哥利亞。
而她是打敗他的大衛。
不過和古代傳說中的那位高貴英雄不同,她不打算殺死她的敵人。如果她有那個念頭,就會瞄準他頭側的太陽穴。不,她只想嚇嚇他,因此才選他的額頭當目標。如果老天有眼,她希望讓他留下一輩子的印記,提醒他在這個黑暗的勝利之日所犯下的暴行。
諾曼人贏了這場戰役,再過一兩個小時就會突破內城。
她很清楚這不可避免。她的撒克遜士兵勢單力孤,撤退是唯一合理的選擇。沒錯,這無可避免,但她該死地嚥不下這口氣。
這名諾曼巨人是過去這三個星期,諾曼第的私生子威廉派來攻佔她領地的第四個挑戰者。
前三個打起仗來和小男孩差不多,她和她哥哥的手下輕易便趕跑了他們。
這個不一樣,他趕不走。她很快便發現他比前三個更老練,也更為狡猾。他麾下的士兵和之前那些一樣青澀,但這位新來的將領讓他們在經過毫無休止的長期攻戰後,仍然進退有度。
今天結束之前,勝利將屬於可恨的諾曼人。
不過他們的統帥會頭昏腦脹地得到這場勝利,她會確保這一點。
她微笑著拋出了石頭。
羅伊男爵下馬拉起一名跌進護城河的士兵。那名愚蠢的士兵滑了一跤,一頭栽進深水裡,但因為盔甲太重,無法保持平衡,眼看就要沉到水底,羅伊伸出手,抓住一隻穿著靴子的腳,將年輕的士兵拉出污濁的水中,而後順勢一拋,將那名手下扔到長滿雜草的河岸上。男孩劇烈的咳嗽告訴羅伊他沒有大礙,那小子還有呼吸。羅伊伸手脫掉頭盔,正要抹掉額頭的汗水,便被那顆石頭不偏不倚地擊中。
羅伊往後倒,在離種馬幾步之外的地方著地。他沒昏迷太久,當他睜開眼睛時,塵沙依舊在周圍飛揚,他的士兵正紛紛跑來救援。
他拒絕他們的援手,坐起身,搖頭甩掉昏眩的迷霧和疼痛。有一兩分鐘,他甚至不記得自己天殺的在哪裡,鮮血緩緩從額頭上方的傷口處淌下流過右眼,他戳戳傷口邊緣,才發現一大塊血肉被劃破撕裂。
他還是不知道自己是被什麼擊中。從傷口的大小判斷,不可能是弓箭造成的傷害,但該死的,他的頭痛得有如火燒。
羅伊不理會疼痛,奮力站起身,怒氣給了他力量。老天,他會找出罪魁禍首,好好還以顏色。
那個念頭令他精神大振。
羅伊的隨從拉著座騎的韁繩,他翻身上鞍,目光轉向領地的城牆。他的對手是從那裡瞄準他的嗎?距離太遠,他根本無法看見任何威脅。
他重新覆上頭盔。
他環顧四周,發現他被攻擊後短短不到一刻鐘的時間裡,手下的士兵似乎已經完全忘了他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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