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李小姵的迷你博客來
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Mar 11th 2012, 14:34


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點我線上購買◎


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點我線上購買◎

  哈佛商學院學生說:「這是我們最喜歡上的行銷課!」
  亞馬遜書店讀者說:「不必擠進哈佛MBA,讀這本書就夠了!」
  與柯林斯、葛拉威爾、史蒂芬.柯維一樣啟發人心的商業洞見。《哈佛商業評論》鄭重推薦!
  行銷是商業的基本文法,最需要的就是靈活變通。
  深受愛戴的穆恩教授,把這個概念給說活了!
  她告訴你頂尖企業如何另闢蹊徑,助你提升商業敏感度,真正搞懂行銷。
  跟哈佛學生一起,學行銷的第一堂課
  沒有獨特差異,就無法勝出。
  哈佛商學院最受歡迎的行銷學教授,指出三個方向,教你如何在各個層面異軍突起!
*逆向操作:當同業爭相追求「好還要更好」時,卻沒注意到顧客早已「滿意度過剩」。當消費者不需要或不在乎的產品功能愈來愈多,正是逆向操作品牌崛起的絕佳時機。
  企業範例:Google、捷藍航空、IKEA、In-N-Out漢堡、Wii遊戲機
  啟示:消費者的喜好瞬息萬變,在我們今日享有的過剩優惠中,很可能正透露消費者明日的偏好。
*跨界演出:超商的平價奶昔,放在咖啡店叫做星冰樂;早餐穀片做成餅乾狀,變成辦公室的午茶點心。跨界演出的品牌徹底忽視既有的類別定義,挑戰我們對事物的既定看法。
  企業範例:AIBO機器狗、好奇寶寶褲型紙尿褲、太陽劇團、Swatch、阿烈西廚房精品
  啟示:跨界演出的品牌往往開創出一個嶄新的產品次類別,改變了產業的面貌,並能取得先行者的優勢。
*敵意挑釁:世上有極盡討好消費者之能事的品牌,卻也有擺著高姿態、不易接近的品牌。敵意挑釁的品牌正是這樣反市場而行,使得消費該品牌的行為不再稀鬆平常,而是代表著對品牌的擁護。
  企業範例:MINI Cooper、紅牛機能性飲料、馬麥醬、勃肯鞋、BAPE、Hollister
  啟示:有時候人們就是會希望自己與眾不同,因此某種程度上我們都「需要」敵意品牌的存在。
作者簡介
揚米.穆恩 Youngme Moon
  耶魯大學博士,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現為哈佛商學院企管研究所教授。她所開的行銷課程是在哈佛最受學生歡迎的課程之一,曾多次獲頒卓越教學獎和傑出研究獎。
  她的研究與教學重點在於商業、品牌與文化的交互激盪。除了在專業期刊如《哈佛商業評論》發表文章之外,她也撰寫了多份企業案例研究,如微軟、IKEA和英特爾等,成為全球學界與業界人士的重要參考資料。目前亦擔任美國上市公司Avid Technology的董事,以及美國紅十字會的董事。與家人住在麻州布魯克蘭。

名人推薦

這本書以清新卻反直覺的眼光,審視蘋果、IKEA、Swatch等公司何以能大舉超越同業,使他們所處的產業天翻地覆。想要跳脫競相模仿的窘境,想要打破常規而非只是跟對手並駕齊驅,想要創新而非苦苦追趕,本書提供企業領導人不可或缺的視野,讓你重新建構市場,創造市場。──麥可.吳森,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領導與改變中心」主任暨管理學教授
  本書令我驚艷!作者的寫作功力跟葛拉威爾一樣好,洞見跟詹姆.柯林斯一樣反直覺又深具啟發性。她以深具說服力的文字,說明為什麼現今的世界會變得過度豐足、供給過剩、過度加強,而產品和服務又怎麼會多到讓消費者無福消受。這些現象將使你重新省思,如何才能在當今這個瘋狂競爭的市場中勝出。──吉姆.西淳,史賓沙顧問公司董事暨北美執行長繼任計畫共同領導人
  作者建立了一套全新的語彙,讓企業思考何為成功。──《哈佛商業評論》

目錄

前言 行銷是商業的「文法」
簡介 「差異化」的迷思
第一部分{評論} 近身肉搏的商業世界
無論產品之間有什麼差異,差異已經愈來愈小了。人們常說「魔鬼就藏在細節裡」,但是有太多例子顯示,企業已淪為細節的奴隸,致力於將毫無意義的差別,包裝成差異化。
 1彼此仿效,是群體的本能
 2改良再改良,成熟市場的極限
 3品牌模糊化的危機
 4跳脫群體的時機來臨
第二部分{慶祝} 不參與競爭的玩家要真的「創造」差異,不但得有某種脫離常軌的行為,這種脫軌行為還必須是有意義的,也就是必須能造成迴響,引起共鳴。
 5逆向操作的品牌
 6跨界演出的品牌
 7敵意挑釁的品牌
 8究竟什麼才是「差異化」?
第三部分{反思} 行銷不應脫離人性
我們對差異化的認知有誤。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不然我們怎麼會在言詞上對差異化的概念稱讚備至,卻持續推出同質性極高的多種品牌。
 9為什麼行銷變得如此短視?
結語 從拒絕接受現狀開始
附錄 主要品牌簡介
內文1

(摘自第7章 敵意挑釁的品牌)

當行銷人員在介紹一種容易討人喜愛的產品時,簡介往往都滑順得像絲綢一樣毫無阻力。可是吸引力需要製造摩擦,而敵意品牌所做的就是帶給我們痛苦。他們所採用的方式並不是低調處理產品中最具爭議性的部分,反而是予以強調。他們認為,唯有心理上的不和諧,才會激發特定的動能活力,所以敵意品牌會盡可能凸顯不協調的部分。

傲慢的商家
我常用機能性飲料「紅牛」的市場行銷手法,來說明這個論點。紅牛這個案例充分展現出企業高度自信的特質。當我在教這個個案時,常會在教室裡舉行一場小型試飲活動。我會找某個從來沒喝過紅牛的學生。有一年,被選中的學生喝了之後當場就吐出來。事實上它喝起來就真的是這麼恐怖。
紅牛的故事令人津津樂道之處在於:使紅牛成為國際知名品牌的是特立獨行的奧地利商人麥特許茲(Dietrich Mateschitz)。他在把這種混合飲料引進歐洲之前,做了一系列的市場調查,以便了解消費者對這種異國飲料(譯注:最初來自泰國)有什麼反應。第一批研究報告是這麼說的:「這種新飲料的色澤很淡,看起來一點都不好喝。喝起來嘴裡那種黏黏的感覺及味道,只能用『噁心』來形容。」研究顧問公司整合調查結果,所宣布的判決是:「從來沒有任何產品失敗得如此徹底。」麥特許茲對這項調查結果的反應呢?「太棒了!」

相同的案例還有英國一種名為「馬麥」(Marmite)的超市品牌塗醬(譯注:酵母抽取物)。馬麥醬是一種棕色黏稠的食物塗醬,具有可說是極需要「學習適應」的味道。它的廣告詞是「愛它或恨它」。最近推出的電視廣告內容則包括:形容一滴馬麥醬就嚇壞了一整個英國小鎮;一個嬰兒因為媽媽在哺乳時吃馬麥醬,而在喝母奶時把喝下的奶全部吐到媽媽身上。

從這兩個案例所看到的,就是超越正常手段、挑釁意味十足的做法。敵意品牌毫不保留地告訴我們,我們會得到什麼,而如果我們不喜歡,他們會在第一時間送客到大門口。這正是我常用「反市場行銷」來形容他們的理由。這些就是「要或不要隨便你」的品牌。他們拒絕逢迎;他們拒絕拍馬;他們甚至拒絕考慮修正產品以磨掉粗糙的毛邊。

當紅牛開始成為夜店及酒吧中受歡迎的飲料時,愛喝的消費者開始為它取綽號,例如「液態古柯鹼」「罐裡的興奮劑」「液態威而剛」等,這都是在形容該飲料提神的功效。人們也開始謠傳:這種飲料的原料是公牛的睪丸。傳言讓一些消費者基於飲後可能有害健康的擔心,開始推動聯合抵制紅牛的運動。但是該公司並未試圖澄清這個謠言或緩和消費者的疑慮。他們還是我行我素,繼續放任口耳相傳式的地下行銷手法,以刺激消費者對該飲料產生興趣。該公司的態度是:如果紅牛讓你感到緊張,那你「就不要喝」。

就像我說過的,其實對於行銷手段,並沒有很多公司是採取完全不妥協的立場。要做到如此的不具彈性,需要堅持對消費者的疑慮不做任何回應,對市場的意見亦絕不讓步。這種不具彈性特質所得到的結果是:不造假,及不平衡市場定位的最高點。換言之,他們所獲得的回報就是達到品牌差異化的極致。

如果到Google上網搜尋「Birkenstocks」及「ugly」兩字,你可以找到數千條資訊。把勃肯鞋這個品牌引進美國的瑪歌.佛瑞澤(Margot Fraser),每次談到公司的草創期,總是愉快地回憶起,一開始某些零售業者因為覺得產品太醜而拒絕在店裡鋪貨。遇到這種情況,許多公司通常會考慮重新更改鞋子的設計,使它又舒適又吸引人。但是勃肯從來不這樣想,因為他們認為此舉無異於將該品牌去勢,只會讓該品牌成為眾多缺乏個性、不代表任何立場的鞋子品牌之一。勃肯是有主張的,這就是它的堅持所得到的回報。這個品牌鞋子醜陋的造型,是個事實的宣示,也是該品牌決意實踐的一項布達。

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點我線上購買◎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小姵n281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