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李小姵的迷你博客來
記憶人人hold得住
Mar 11th 2012, 15:00

記憶人人hold得住記憶人人hold得住※點我購買※

記憶人人hold得住※點我購買※

2011年美國暢銷書排行榜
2011年3月Amazon網路書店最佳選書
《商業周刊》1267期精彩連載
  記憶潛力比你想像得還大!
  一個記憶力平平的記者喬許.佛爾,在採訪一年一度「美國記憶大賽」時,初遇二千五百年前即存在、如今卻只有極少數人還在使用的超強記憶術--記憶宮殿。他以記者之筆和追根究柢的精神,探究人類大腦的記憶之謎,用最新的科學研究數據、鉅細靡遺的歷史資料,編織出一張廣而深的記憶脈絡史,細述數千年來人類的記憶在演化中發生了什麼事?是發展得更精細,還是被科技取代而退化?
  本書記錄了作者在世界頂尖的記憶奇才指導下,學習使用記憶宮殿法,一年後他抱著「比個經驗」的心態,參加美國記憶大賽,卻跌破眾人眼鏡,一路過關斬將,比賽過程讓人驚呼連連,最後冠軍獎盃落袋的一連串真實過程。作者證明了人類確實可以擺脫死記硬背的記憶方式,只要經過訓練,人人都可以提升記憶力且效果驚人。
  作者在接受記憶力特訓的同時,也分別到聖地牙哥採訪世界上最嚴重的失憶症患者;到鹽湖城跟背了九千多本書的「雨人」討論大腦記憶的祕密;在紐約某所高中,他認識一名老師教學生用記憶宮殿法通過紐約州會考,幫助學生有機會升學,擺脫貧窮。讀者可以從這些真實故事中,見證到記憶驚人的潛力,以及它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作者簡介
喬許.佛爾(Joshua Foer)
  目前是《國家地理雜誌》《君子雜誌》《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及《頁岩》電子雜誌的撰稿人。
  原本是一個老是忘記自己為什麼要開冰箱、忘東忘西、腦容量不怎麼大的平凡人,2005年採訪美國記憶大賽後,開始思考「人類大腦的侷限」這個問題。之後在艾德.庫克(Ed Cooke)的年輕記憶大師親自訓練下,開始練習二千五百年前人類的超強記憶術--記憶宮殿,並一舉奪得2006年美國記憶大賽冠軍,在比賽過程中有多項成績刷新世界紀錄,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記憶達人。
目錄

【導讀】一個熱血的記憶故事∕張妙如
【推薦序】教你輕鬆記憶,創造美好人生∕陳美儒
 
1.世界上最聰明的男人不好找 不可思憶的記憶強人
全美記憶大賽
神祕的記憶
真有天才?
文化由記憶堆砌而來
 
2.記得太多的人 年輕記者S的故事
看過就會記得
S腦中的祕密
大腦記憶之謎
每一筆資訊都有「住址」
倫敦計程車司機和腦力運動員如何運用記憶?
怪咖艾德
記住人名的技巧
要接受挑戰嗎?
 
3.行家中的行家 辨別小雞性別和記憶有何關係?
尋找記憶的證據
經驗與直覺
神奇數字七
記憶測驗初體驗
把要記憶的東西切割
記憶造就專業
 
4.世界上最健忘的人 EP的故事
記不起過去,想不到未來
心理時間
HM的故事
重複習慣造就潛意識
 
5.記憶宮殿 記憶術的根本原則:精細編碼化
圖像+場所=記憶宮殿
創造力是記憶關鍵
6.如何背詩? 記憶術的迷思
艾德的記憶宮殿:米爾莊
傳奇高手普力墨
腦力十項全能賽
幾千年的困惑
口耳相傳造就文學巨著
什麼形式最好記憶?
背詩真有那麼困難?
用感覺聯想詩句
 
7.記憶的終點 記憶與書寫的消長
書的演變
從集中式到廣泛式閱讀
記憶術復興運動
人人都著迷記憶術
內在、外在記憶融合一體
 
8.能力的極限 
展開記憶力特訓
PAO法
超越「OK高原」
向能力的極限挑戰
生日派對上的紙牌速記大對決
教練提點
9.記憶特訓班 對記憶術的省思
記憶術左右學習成績
記憶術對現代教育是利還是弊?
專訪世界記憶錦標賽創辦人東尼.博贊
當博贊遇到記憶術
很會記憶就表示理解嗎?
讓記憶變成知識
10.人人腦中都有一個小雨人 高人一等的奇才丹尼爾
探索丹尼爾的「超級腦袋」
奇才是天生的,還是後天訓練而成?
「雨人」金匹克
從疑問中探究人腦的真相
真假天才
奇才從何誕生?
11.美國記憶大賽 比賽進入倒數階段
重量級選手一一登場
空降選手vs.雷霸龍
比賽正式登場
新科冠軍出爐
結 語 背負眾望參加世界記憶力錦標賽
KL7神聖入會儀式
提升記憶之後,改變了什麼?
劃下句點
【致 謝】



導讀
一個熱血的記憶故事
  記憶,真的是一件很神祕的事。
  去年我有一個失聯近二十年的老朋友和我連絡上了,起初我只記得他是誰、大概的身世故事和長相,但隨著之後的交流越來越頻繁,我想起了關於他的很多細節,甚至他在哪時候講過哪句他自己現在也不記得的話。
  我於是意識到,記憶並不會無緣無故消失,再微小的事都曾被我們的腦袋記錄下來,不需要用到時,你或許以為對這些事早已不復記憶,可是只要一點火光,你就會發現,遺忘是件比想像中更不容易的事!
  我的記憶力其實不算差,只是多數用在沒用的事情上(比如誰X月X日穿了什麼衣服和鞋子),真正有需要記住的像單字、別人的電話號碼等等,幾乎完全進不了我的記憶體。雖然這並沒有很困擾我,畢竟我已經老到不用考試了,可是我依然很好奇究竟頭腦是怎樣運作的?那些能記得三副撲克牌的人真的是天賦異稟嗎?正因為不是,而是人人都可以經由學習達到的境界,所以這本書更值得一看。
  尤其作者一開始就寫:他挑戰全美記憶大賽冠軍決賽的場面--你看!他辦到了!他是一個平凡不過的人,經由訓練竟能站在台上和那些特異功能的人士比賽記憶,就可見說服力有多強!銀杏的功效和傳奇馬上就弱掉了,你需要的只是一本書告訴你怎樣使用大腦,怎樣專業的去記憶。
  表面上,《記憶人人hold得住》是本講述專業、超級記憶術的祕笈書,但實際上這本書可比這豐富有趣得多了!作者喬許.佛爾是個記者,在採訪生涯中偶然遇到幾位記憶大賽的選手,和一般人一樣,一開始喬許對於某些人可以在幾秒內記憶一副洗過的牌的順序、背出圓周率後面五萬個小數點這種能力,直接視其為特異功能人士,不過他感到狐疑的總是這些天才們都紛紛表示:這是普通人就能做到的事,只要你知道怎麼訓練和使用大腦。
  隨後喬許不僅實際展開了記憶訓練,更蒐集資料整理了許多關於記憶之於人的時空背景意義,記憶之於人生的意義,還有和超級記憶相反的案例:那些僅有片刻記憶的人。
  和超級記憶力相反,有些人只有極短暫不到幾分鐘的記憶力,這些案例多數是後天腦部受創或疾病造成,喬許同樣深入探討並採訪他們,只為了更佳地解釋人腦怎樣運用不同的部位去記憶。例如有個簡稱EP的人,他一開始像是得了普通感冒,可是兩天後病毒侵襲他的腦,之後他就只剩年輕時的記憶還留著,新添記憶的功能卻完全消失,十分鐘前說的話或見過的人,十分鐘後已全然不記得,每次看到自己的太太都像是隔了二十年沒見到她!如果你請他幫你做某件事,他現在耍脾氣不答應,沒關係,你過幾分鐘後再問他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了。EP仍有喜怒哀樂的情緒,可是不論多麼大悲大喜,下一分鐘他就失去這些記憶了……。
  EP的例子給了我很多省思。我也曾經夢想過,如果人可以不記得生命中悲傷的事該有多好!如果人總是能忘記那些撕裂你心的苦楚,該有多好!就連某些科學家也認為類似忘情水的東西是一大商機,他們還在致力研究出一種能讓人選擇失去痛苦記憶的東西。但EP的例子讓我猶疑了,他是否幸福無憂,也在我心裡打了個大問號。
  讓人訝異的恐怕是,儘管EP的大腦已經沒有記憶的能力,他每天散步的路線,天天走起來都像是第一次,可是他的慣性卻仍讓他保有像直覺般的意識,那並不是光靠腦儲存下來的。
  我覺得比起其他類型的書,我最喜歡的其實是這類既有真實故事穿插其中又有知識性的讀物。會「說故事」真的很重要,就如同「圖像記憶法」對記憶力更有實質幫助一樣,不只重要,還是關鍵。要不然,人想要獲得知識去啃生冷的學術報告不是更直接嗎?問題是,那種東西一般人即使讀過五次以上,也不見得會印象深刻,而留不住的知識最終等於無知識。
  不要否認,方法不等於迂迴不真誠的計謀,方法有時候是更體貼的作為,唯其體貼,所以你感動了,記住了。
  本書還意外地使我了解了為什麼多年來我記住的無用之事很多,而重要的資訊反而很難留在腦海。因為無用的事(比如誰穿了什麼衣服)多數是影像,重要的資訊(電話號碼或某些文句)就只是生硬的數字文字,記憶的祕密確實是圖像和影像,不只如此,越是3D或4D以上(嗅覺、味覺、觸覺等各種「覺」的加入),越能讓你印象深刻,也就越能把記憶留在腦海。不過,你又該如何把文字數字轉化為影像(而且是能記住的影像,而不是任何隨便的影像),讓它們有系統又不混亂地留在腦中呢?這就是這本書要教你的。
  然而,本書讓我感觸更深的,卻不是有效記憶這件事,而是記憶在一個人身上和時代所扮演的角色及造成的影響。
  在古代那個連紙筆都沒有的時空,記憶能力比現在遠遠重要,要記憶的事項也大不同:先從與求生有關的一切事記起,譬如什麼植物能吃或不能吃、怎樣認得回家的路等。現在這個時代連GPS都有了,記憶力好不好,似乎不再是那麼重要的事。忘了《紅樓夢》裡很值得記憶的一句話?沒關係,Google一下不就有了!嗯,真的是這樣嗎?
  連作者都曾質疑自己為何要花那麼大的功夫去訓練專業的記憶術,以及挑戰美國記憶大賽?說真的,便利貼也不難用啊!更何況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智慧型手機,誰還需要費工夫去記家裡的電話號碼?於是,這議題也自然扯上了教育方針,究竟我們需不需要讓孩子死背書?不需要?可是當全美有三分之二的十七歲青少年說不出南北戰爭是何時爆發的,這樣依時空不同而修正的教育方針難道又是對的嗎?
  還有,為什麼人年紀越大會覺得時間過得特別快?後來成為喬許的記憶訓練教練的艾德(他也是記憶強人之一)有以下見解:
  一成不變會摧毀時間感,新奇事物可將時間展開。每天固定運動、飲食健康均衡可以延年益壽,卻會讓你覺得生命一下就過了。
  年紀越長,時間似乎過得越快,因為難忘的事情越來越少。「如果留住記憶是為了活得像人,那麼記住更多就表示活得更像人。」(請別忘了EP的例子)
  讓我比較訝異的是,這本書看到最後才發現,它原來不只有有趣多樣的知識性,居然還像友情小說般熱血!喬許一開始就提到他去挑戰全美記憶大賽,中間則穿插他去接受檢測、開始特訓等過程,怎樣遇到跨不過的學習瓶頸、怎樣經由艾德和相關友人的提醒幫助而進步等。最後,比賽登場,一關關闖過,喬許居然真的贏得了冠軍!事後這群和喬許友好的記憶強人們,大家一起慶功狂歡喝得亂七八糟,胡搞瞎鬧,連我看到這裡都差點哭出來,「比賽」可真是永遠扣人心弦的故事情節啊!
  本書除了用各種不同的角度去探討記憶這件事,以及透露出專業記憶術的技巧,同時也是作者對自己成功實踐了記憶術的一個熱血記憶。闔上書的那一刻,我真的覺得只有兩個字能說:好看!
文∕張妙如
內文1

5 記憶宮殿
記憶術的根本原則:精細編碼化

我跟艾德約好在他回歐洲之前再見最後一次面。他想跟我約在中央公園,因為他沒去過那裡,而且堅持要把它列為這趟美國之旅的重要一站。看過光禿禿的冬末枯樹和趁中午空檔繞著人工湖跑一小圈的慢跑者之後,我們來到了公園的南端,對街正對面就是麗池卡登飯店。那天下午又冷風又大,不適合進行任何一種思考,記憶就更不用說了,但艾德還是堅持要留在戶外。他把柺杖遞給我,大膽地跳上公園邊的一塊大石頭,罹患慢性關節炎的膝蓋好像有點痛。他很快看過地平線,對這地方發表了「莊嚴無比」的評論之後,就邀我一起坐在石頭上。他答應我要在一小時內教我幾種基本的記憶技巧,但很難想像這種天氣我們能撐那麼久。

「我得事先提醒你,」艾德說,一邊盤腿坐定,「本來你對記性好的人充滿敬畏,但過不久你就會說:『不過都是些愚蠢的把戲。』」他頓了頓,抬起頭,好像要看我會不會真的那樣反應。「但不是這樣的,那只是一個不得不走過的尷尬階段。」

一開始他為我介紹了所有記憶術的根本原則:精細編碼化。他表示,我們的記憶並不是為現代世界設計的。就跟我們的視力、語言能力、直立行走的能力和其他各種生理機能一樣,記憶同樣在迥異於今日世界的環境下,經歷了物競天擇、自然演化的過程。

把人類祖先的大腦塑造成今日在語言層面、象徵層面和神經層面為我們所用的現代大腦,這個演化的過程大多發生在更新世,約始於一百八十萬年前,直到一萬年前才結束。那段期間,人類都靠著採集和打獵維生,那種生活方式所需的條件塑造了今日人類的腦袋。

我們對糖和脂肪的依賴在食物難尋的世界裡,可能有益於人類存活,但在現在這種速食連鎖店到處可見的世界裡就會適應不良。同理,我們的記憶也不完全適合現在的資訊時代。現在我們常需要仰賴記憶完成的任務,在人類大腦演化的環境中可能毫不重要,比方我們的祖先不需要記電話號碼、逐字記下上司的指示、美國歷史的預修課程、或是雞尾酒會上數十個陌生人的名字(因為他們住在相對小而穩定的群體中)。

早期人類和原始人類祖先需要記住的,無非是哪裡有食物和資源、回家的路、哪些食物可吃、哪些有毒。這是他們日常生活依賴的重要記憶技巧,也是隨著人類記憶演化而發展出的技巧(至少有一部分如此)。

所有記憶技巧的中心原則就是:人類大腦記住各種資訊的能力並不相同。我們很擅長記住視覺影像(想想之前的兩圖交替辨識測驗),卻很不會記其他資訊,比方一長串單字或數字。記憶技巧的核心就是進行S自然而然完成的「聯覺」:把我們大腦不擅長記住的資訊,轉變成大腦天生就擅長記住的資訊。

「多數記憶技巧的重點就是,把輸入記憶的無趣資訊變得豐富有趣,有別於你看過的任何事物,再也無法忘記。」艾德邊往握緊的拳頭裡呼氣,邊向我解釋,「這就是精細編碼化的過程。我們可以馬上用一串單字來試試看,這是一般用來掌握記憶技巧會作的練習,之後就可以拿數字、紙牌來練習,然後再到複雜的概念。基本上,訓練完成之後你想記什麼都沒問題,不騙你。」

艾德說到最近的一次維也納之行。他和盧卡斯各自分開,直到盧卡斯大考前的那個清晨才會合,兩人快破曉時才東倒西歪走回家。「盧卡斯睡到中午才起床,用閃電式記憶記住所有考試內容,然後就通過了!」艾德說。「如果學習那麼有效率,你就會能拖就拖,不會因為沒看書而有罪惡感。盧卡斯發現記憶練習其實有點邪惡。」

艾德把捲髮塞到耳後,問我想先記什麼。「我們可以從實用的東西開始,比方埃及法老王或美國歷任總統,」他提議,「或是一首羅馬詩?也可以記地質年代,只要你想。」

我笑道:「聽起來都非常實用。」

「我們可以很快記住上世紀美國足球的所有冠軍得主,或前幾名棒球明星的平均分數,只要你想。」

「你……真的記得超級盃的所有冠軍得主?」我問。

「不知道,我比較喜歡板球,不過我很樂意教你怎麼記。重點是:我們可以利用這些技巧快速記住任何東西。怎樣,有沒有興趣?」

「有。」

「我想最實用、最明顯的選擇就是記住某人的待辦事項。你會寫下待辦事項嗎?」

「在家裡會啊,可以算是。想到就寫一下。」

「我懂了。我的腦袋裡一直記著我的待辦事項,就用我的來練習好了。」

艾德跟我要了一張紙,在上面很快寫了一些字遞給我,臉上露出調皮的笑容。上面總共列出十五個項目。「這是我去參加朋友辦的派對之前要在市區買的幾樣東西。」他說。

我大聲唸出來:

  醃蒜頭
  鄉村起司
  鮭魚(最好是泥炭燻製的)
  六瓶白酒
  襪子(三雙)
  三個呼拉圈(備用?)
  潛水呼吸管
  乾冰機
  寫e-mail給蘇菲亞
  膚色貓女裝
  找保羅紐曼的電影《回頭是岸》
  麋鹿香腸?
  擴音器和導演椅
  馬具和繩索
  氣壓計

「這張表都記在你的腦子裡?」我不敢相信地問。

「從我的腦子裡來,進到你的腦子裡去。」艾德說。

「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我不確定找不找得到上面的所有東西。紐約有賣鄉村起司嗎?」

「我比較擔心麋鹿香腸和膚色貓女裝。」我告訴他,「而且我以為你明天就要回英國了?」

「對啊。上面很多東西都不是絕對必要的,我打算這麼安慰自己。」他眨了眨眼。「不過,這個練習的重點是要你記住這張清單。」


記憶人人hold得住※點我購買※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小姵n281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